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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发防护物资 /1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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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发防护物资

拍摄时间:2020年3月5 日;拍摄地点:浙江平阳县公安局萧江镇派出所 ;拍摄器材:佳能5D4;拍摄者:林剑;画面人物:浙江平阳县公安局萧江镇派出所 郑志威、张冬冬。说明:2020年3月5日,浙江平阳县公安局萧江镇派出所民警分发防护物资。